全國多部門發文加強藥品追溯碼溯源管理 強化全鏈條監管體系
近日,山西省運城市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暫停運城市565家定點醫療機構 門診統籌服務的公告》。《公告》提及,2024年10月1日前未完成進銷存追溯碼信息采集上傳工作的診所、門診部、零售藥店,暫停門診統籌服務,并將所涉及的565家定點醫藥機構名單予以公布。
可以看到,在國家醫保局自2024年4月,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開展醫保藥品耗材追溯碼信息采集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來,追溯碼信息采集就成為一項重點工作。今年7月10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征求《關于在藥品采購環節加強藥品追溯碼應用的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明確醫保定點機構要落實“掃碼采購”。9月底,國家醫保局在《關于進一步做好醫保藥品耗材追溯碼信息采集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提及,目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已開始上傳醫保藥品耗材追溯碼信息。
自國家醫保局發放以上通知以來,全國多個省市、地區積極落實國家醫保局要求,運用大數據打通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等各環節的信息壁壘,促進醫保、醫療、醫藥聯動,創新藥品監管方式,實現對藥品全生命周期精準跟蹤管理。研究制定藥品追溯信息采集和應用實施方案,采取先行試點、成熟推廣的方式,從醫院、藥店發藥環節入手,每盒藥品在銷售時通過掃描藥品追溯碼,數據直接上傳至醫保信息平臺,使每一盒藥品都擁有唯一的“身份證”,確保藥品來源的透明和可追溯。同時,創新打通配送企業藥品管理流通數據,將追溯碼與藥品基礎信息、全流程溯源信息相關聯,重點關注藥品有效期管理數據,重塑醫院院內藥品流通管理和流程,在簡化優化醫院藥品入出庫管理的前提下,進一步保證藥品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一、什么是藥品追溯碼,東信智能為您分析:
藥品追溯碼是印制在藥品包裝盒上的20位唯一代碼,相當于每一盒藥品的“身份證”,是藥品一“出生”即被賦予的標志信息。
藥品耗材追溯碼是由生產企業在產品包裝上印制的一串由數字和字母組成的條形碼或二維碼,如同藥品耗材的“數字身份證”,集成了產品來源、生產批次等關鍵信息。消費者及監管部門均可通過掃描追溯碼,快速驗證藥品耗材的真偽及流通路徑,有效杜絕假冒偽劣產品的市場流通。
二、醫保為什么要采集藥品追溯碼?東信智能為您分析:
我國目前藥品種類繁多,以全國零售藥店銷售情況為例,近一個月零售藥店實際銷售藥品多達21.33萬種,百姓在選擇藥品時常常眼花繚亂、左右為難,甚至一不小心買到假冒藥。為保障百姓切身購藥利益,國家醫保局及時啟動醫保藥品追溯碼信息采集工作,各省以試點城市先行開展,通過在醫保結算端采集藥品追溯碼,使藥品治理能力提級增效,實現藥品來源信息清晰可追溯,在保證藥品質量的同時,有效防止假藥的流通,真正讓百姓買到保真藥、安全藥、放心藥。
為嚴厲打擊套取基金、重復及虛假申報等醫保基金欺詐行為,廣東東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啟動醫保藥品耗材追溯碼信息掃碼應用工作,開發了EST-YP30藥品溯源追溯掃碼一體機,USB即插即用,自帶語音提示,方便快捷。
EST-YP30藥品溯源追溯掃碼一體機功能特點:
①能應對更復雜讀碼環境,實現快速連掃;
②可同時支持1-50個監管碼掃描;
③可實現精準識別藥品追溯碼、藥品電子監管碼、器械UDI碼、一二維碼等;
④批量、精準、自動識讀,大幅提高藥品信息管理的效率與準確度,減少人工糾錯時間,提高人效;
⑤實施簡單,即插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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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區發文,做好藥品經營使用環節重點品種追溯體系建設工作:
湖北省宜都市規定,今年12月底前全市所有定點醫藥機構將完成追溯碼采集上傳;
江蘇省規定,在9月30日前完成生成藥品追溯碼關聯關系并上傳的工作;
天津規定,今年1月1日以來銷往天津的藥品,須在9月25日前上傳追溯碼;
江西則要求,至今年底,新發(換)證藥品批發企業、零售連鎖總部、醫保定點零售藥店以及三級以上醫療機構,需率先實現所有賦碼藥品的入出庫及數據上傳;
《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藥品經營使用環節重點品種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 》川藥監發〔2024〕56號;
江西省藥品經營使用環節全品種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廣州正式應用醫保藥品耗材“數字身份證”醫保藥品耗材追溯碼強化全鏈條監管體系;
福建省依托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創新探索醫保藥品追溯體系建設,實現“一物一碼、物碼同追”的藥品全過程信息化追溯鏈條,全省共采集865萬條藥品追溯碼,在打擊倒賣、串換藥品上初步取得一定的成效;
陜西省全面推動醫保藥品耗材追溯碼采集應用工作,截至7月8日,全省已接入定點醫藥機構3.1萬余家,接入率超80%,實現追溯碼信息上傳超2000萬條,讓百姓購藥更安全更放心;